稿件来源: 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8-05-15 11:12:03
作者: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 锐
诉讼与公证制度是国家法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神圣使命,在矛盾纠纷解决中处于终局性地位,传统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诉讼与公证的协同创新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应运而生,并最初诞生在经济特区厦门。翔安法院作为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的首批试点法院,在实践与探索中,经历了思想认识由浅入深、协同范围由窄到广、工作机制从无到有、创新成效逐步显现的过程,公证机构在协同创新中的角色也从辅助者到合作者,再到推动者的转变。
一、工具导向:承接司法辅助事务的重要载体
目前我们推行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是秉持着以高素质法官严守司法公正防线的改革思路。法官群体的高素质讲究的是审判人员的少而精,那么限定法官的编制数量也就势在必行。但如果不理顺法院现行的管理体制,高素质的职业群体也可能在体制运行不畅的内耗中毫无用武之地。
在我国当前形势下,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各地都很突出。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936097件,结案22963214件,员额法官人均办理案件达到189件。就福建法院而言,全年受理各类案件 979161 件,办结 876770 件,分别同比上升 7.11%和 17.21%,员额法官人均办理案件达到215件。作为基层法院,翔安法院2017年则受理案件8465件,同比上升4.2%;审执结7603件,同比上升11.25%;而员额法官仅28名,人均办案数量302件。按照以往的工作机制,法官在承担着非常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承担大量的诸如送达、鉴定、调查取证等事务性工作,这使得法官的精英化和职业化无法得以实现。
2016年11月,思明法院率先与鹭江公证处开始合作,引入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法院人案矛盾,将送达、排期开庭等司法辅助事务剥离出来,让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脱离出来,专注于审判主业,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由公证处选派精干力量入驻法院,集约开展文书送达、开庭排期、案件调查、财产保全、执行查控等辅助事务。
二、需求导向:满足群众解纷需求的重要伙伴
2017年6月底,我院与鹭江公证处协同设立“公正云审判辅助中心”的同时,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员工作室,由鹭江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常驻,负责公证咨询解答,引导家事纠纷中涉及的遗产继承、财产分割、遗产保管等非讼事件进入公证程序,发挥公证机构在这一领域的优势,打造诉讼与公证一站式服务平台。至今已接受各类公证咨询111人次,受理公证业务60件。我们还积极引入公证调解,将驻点的2名公证员纳入法院特约调解员队伍,对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进行调解,实现纠纷诉前分流,调解成功21件。
随着双方合作的逐步深入,我们发现除了在司法辅助事务之外,还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社会治理大格局的构建中,人民法院和公证处完全可以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在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解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方面强强合作,实现共赢,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及公证服务需求。
三、融合导向:推动诉前程序改革的重要保障
翔安法院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诉前带动、多元解纷、繁简分流、审判辅助”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了集诉前送达、诉前调解、诉前调查及多元解纷为一体的诉前程序改革。我们通过将送达、调解、保全、鉴定及调查等审判辅助事项前移至正式立案前,有效解决以往诉调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同时我们利用公证存证云等技术把公证的公信职能嵌入到诉前程序的送达、调解、调查等环节作用,为诉前程序的改革提供重要保障。在此基础上,我们构建“1+ N+4”的诉调衔接模式,探索“搭建一个平台、N方力量参与、四级程序分流”的诉调衔接模式,实行诉前调解、诉前调查、速裁程序、繁案精审四级分流,构建互为补充、良性互动的立体交叉式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今年一季度,我院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呈现良好态势,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约为36.35天,同比减少40.76%;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4.05%,同比上升7.81个百分点。
四、智能导向: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支撑
我们充分利用鹭江公证处在软件研发团队的优势,共同研发了诉前案件管理平台,通过第一期的建设,已具备以下功能:一是诉讼参与人性化。运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自动实名认证,通过微信端、网页端、手机APP端实现在线材料的上传、交换以及在线缴费业务,经微信扫码登录的当事人可及时接收案件进展等司法公开信息。系统页面还链接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庭审直播网、法律法规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查询相关信息提供便利。二是纠纷化解专业化。可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纠纷化解模式,例如婚姻家事纠纷,可对接妇联、关工委、社区等组织,嵌入心理干预、冷静期、财产申报和家事调查等多种手段。三是司法服务多元化。支持在线调解服务,与律协、仲裁、公证、鉴定等机构对接,支持远程视频同时、分时调解,具备网签功能,可实现诉前与诉讼数据的有效衔接。四是司法送达集约化。具备多种送达方式的集约化管理功能,利用公证云技术对送达过程进行全程存证,支持出具电子数据保管证明函和公证书。五是辅助办案智能化。提供数据自动抓取,当事人信息自动导入,文书自动生成,统计自动分析,电子卷宗自动生成、命名、归档等多项智能化服务。诉前案件管理平台自2017年9月上线以来,实现预立案2371件,集约送达3087件,卷宗自动归档6974件,诉前化解纠纷573件。
五、人才导向:司法辅助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我们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与鹭江公证处、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签署“司法辅助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打破传统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通过设立“司法辅助研究中心”和“司法辅助实习基地”,整合法院、公证机构、院校及社会优秀资源,为法学教育和司法实务之间搭建了有效沟通渠道。通过协同创新联合培养模式,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发挥翔安法院的审判实践和专业人才优势、鹭江公证处的公证法律服务、法信“公正云”的法律信息化实践举措及创新经验,依托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法律实务教育培养平台,走一条基础理论、实践经验、行业信息化三合一的司法辅助人才培养模式。我们设立实习导师和实习清单制度,细化实习生培养、管理和评价机制,选派法官、法官助理担任实习导师,对实习学生提供业务学习的帮助和指导,实习学生在审判辅助和司法行政等多部门进行轮岗学习。
总体而言,诉讼与公证的协同创新为司法改革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但是,在推进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克服:一是机制融合。法院与公证系属不同的管理形态,工作机制运行也存在着较大差异。如何在“同一屋檐下”实现双方工作机制的有机融合,避免“排斥”反应,有待进一步探索。二是费用核算。付费需要标准,司法辅助事务外包,属全新事务,如何计费既科学又不违反财经纪律,需要进一步摸索。
下一步,我们将与各方精诚合作,立足各自职能作用,取长补短、携手前行,合力解决推进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的广阔空间,让新机构在新时代中焕发出坚强的生命力!
(此文发表于《第四届“长安公证讲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物的现状和展望》论文集)